宣城市编办《关于开展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宣编办[2011]24号)下发后,绩溪县编办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绩溪实际予以转发;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保密部门审核,择优确定绩溪县中医院等七个(公示面7.6%)法人年检合格单位作为年度报告公开试点单位,并在“绩溪县政府网”公示。公示后一周内,点击率超过400次。
公示期间,一些主管部门领导来人或来电肯定此项工作,认为县编办此举置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对促进事业单位依法履职,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具有重要意义;被公示的单位则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群众对此表示欢迎,称此举能够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建议对那些服务态度差、作为不到位的单位也进行公示。县编办将认真总结并继续探索和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