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后,铜陵市编办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门研究如何贯彻省编办《通知》精神,责成市编办有关科室制定落实措施。
二是以市编委的名义迅速转发省编办《通知》,要求全市相关单位从关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对照文件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活力,强化对生猪养殖、收购、屠宰、肉品加工、集贸市场销售及餐饮消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共同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
三是召集由县(区)编办、市农委、公安、商务、卫生、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和食品药品监督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就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如何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进行深入的讨论和研究,形成了会议纪要,指导各部门共同做好监管工作。(铜陵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