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花山区整合融资平台、大力加强投融资管理体制建设

访问次数: 1903                        发布时间:201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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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花山区政府投融资能力,满足花山区大建设、大发展对资金的要求,花山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对现有投融资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和调整,有效整合资源,成立“花山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集团公司),为区政府所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内设综合部、财务部、投融资部、资产部和土地运营部。设立党支部,隶属区直工委。按《公司法》规定建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区城投集团公司主要工作职责为:一、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二、负责统一运作土地收益。三、负责全区融资工作。四、负责政府授权投资和运作项目的资金拨付、核算工作和形成资产的接受管理工作。五、负责政府债务的归还,管理政府债务工作。六、代表区政府对外开展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行使出资人权利。七、编制年度投融资计划和资产经营计划,提交年度债务风险分析报告。八、负责企改遗留问题的处理和保守服务工作。九、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筹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区城投集团公司将整合政府资源,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为花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资金支持。力图建立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业绩高效的投融资体系。(花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