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吴群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皖创先组发〔2011〕23号)
各市、县(市、区)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部、宣传部:
吴群,男,1963年3月出生,安徽无为人,1982年10月入伍,198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8月转业到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07年任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检察员。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于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进一步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进程中立足本职岗位,奋力创先争优,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吴群同志学习活动。
一、要学习他情系百姓、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吴群同志在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2年。他始终把“多办案、办好案”、“不能给当事人一个满意,也要给当事人一个明白”作为自己的工作原则,秉公廉洁执法,情系群众,执法为民,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向吴群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自觉践行宗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上争当优秀。
二、要学习他事业至上、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吴群同志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他刻苦自学法律知识,在全市检察系统第一个以转业干部身份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他坚持边办案,边学习,边总结,以办案促学习,提出了“五段论”审查法,加快了办案进度,提升了办案质量。向吴群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爱岗敬业、自我提高、踏实工作上争当优秀。
三、要学习他甘于清贫、廉洁奉公的高尚品德。吴群同志一贯生活简朴,廉洁奉公,从不以权谋私,从不接受吃请和礼物,模范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来不占公家便宜。向吴群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讲党性原则、持勤俭作风、树廉洁形象上争当优秀。
四、要学习他坚毅顽强、积极向上的拼搏精神。吴群同志在得知自己身患癌症时,没有倒下,而是坚强挺立,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用生命谱写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真正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拼搏精神。向吴群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不畏困难、积极进取、顽强拼搏上争当优秀。
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向吴群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紧密联系实际,通过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等方式,迅速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向吴群同志学习的热潮,用吴群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领基层党组织创先进、广大党员争优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向吴群同志学习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和实际行动,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为推动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伟大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省九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附件:《平凡的岗位闪光的人生——追记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吴群》
中共安徽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附件:
平凡的岗位 闪光的人生
——追记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吴群
他是平凡的,一位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普通检察官;他是执着的,在身患癌症,坚持化疗的同时,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他更是优秀的,连续三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三次受到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嘉奖,2010年获得全市首届“十佳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特别奖”,2011年6月,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受到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联合表彰。
他就是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检察员吴群。
点滴小案,践行为民宗旨
1999年8月,吴群同志转业到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从检十多年,他所经办的多是点滴、琐碎的民事小案,正是通过大量的点滴小案,吴群同志十余年如一日地以敬业、热情、正直、谦和的作风践行着执法为民的宗旨。
怀远县
2008年8月,吴群同志领办了胡某等数十人申诉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纠纷案,涉案人数多,且多为特困人群。面对这群无助的当事人,吴群同志带领部门同事加班加点,审查所有卷宗材料,使该案在最短的时间内经过抗诉进入再审程序。从法律上讲,该案的检查监督环节至此告一段落,结果也较为圆满。但吴群同志的工作却没有停顿,他坚持认为法律程序虽然已经暂时走完,但为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服务的“为民”程序仍要继续。随后,他多次与区检察院相关部门协调,积极与被申诉人联系,宣解法律,疏导情绪,依法、依情、依理劝说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最终促使该企业下文解决了100多名改制下岗劳动者的解除合同补偿金等问题,使这个一波三折的案件收到了法律、社会等多重效果。
吴群同志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对检察官来讲,办理案件是日常工作,但对群众而言,他们一辈子可能也就只打这一次官司,这是比天还大的大事呀!”吴群同志在多年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经历中结下了深厚的百姓情结,他总是希望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帮助更多的人,能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和责任。2009年,他承办了一起五河县检察院提抗的历时八年之久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诉人李某因工伤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单位的补贴赔偿迟迟不能到位。案经诉讼后,法院依据通常赔偿标准下判,但判决数额无法解除巨额的医疗、生活等费用给受害人带来的重压。用工方判决在手不愿超额履行,受害人生活艰难期盼雪中送炭。为尽可能帮助申诉人渡过难关,吴群同志大胆地采用了一种全新的办案思路,先是专程前往市统计局查找到确切的数据资料,在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搜集整理了大量政策依据,并多方搜集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准备充分之后再次转入对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深挖细读,最终详细列出了数条据以抗诉的法律、政策依据。再审中,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得到认可,再审法院依据统计资料提高对申诉人的赔偿数额近2万元,使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支持和维护。
2006年以来,吴群同志的办案数始终保持在处室领先的地位。共办理民行抗诉案件300余件,其中抗诉案件109件,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6件,经再审,改判、调解和撤销原判发回重审82件,接待申诉案件申诉人600余起,其中,150余件案件,经过说服疏导申诉人主动息诉罢访。当别人问吴群有什么办案诀窍时,他说:“只要用真情对待,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平凡岗位,彰显大局意识
对于涉及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吴群同志总是主动请缨,要求领办,在尽可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维护公平正义、消弭社会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
2009年的一天,一对来自固镇县农村的年近半百的夫妇找到吴群,说是遇上难事了,慕名来找他帮帮忙。看到这对夫妻着急的样子,吴群顾不得已快到下班时间,当即接手该案,详细询问来访缘由。纠纷是较常见的相邻关系,已经过二审判决,但申诉方不服,被申诉方是一名年逾古稀的老人。早在2008年3月,当事双方就因此发生过暴力冲突,老人的孙子已被判处刑罚,双方积怨已深。吴群在听取了有关情况后敏锐的意识到,虽然案件取得结果很简单,但如何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才是本案的关键点。如果草率处理,案结事不了,就会留下矛盾隐患。通过查阅案件卷宗,吴群同志全面掌握了案情,随即带领部门同事深入当事人家里实地查看,寻找突破口。从维稳大局出发,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先后会同当地乡政府、法庭和县检察院等相关人员三次前往该地,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引用“六尺巷”的典故劝说调解,有效化解了双方的怨气。该案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了抗诉意见,并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吴群同志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细心进行疏导,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努力达到情、理、法的和谐统一。对情绪激动,反映问题抓不住要点,或者存在认识上偏差的当事人,吴群同志也总能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句再见送客”。和气的笑容,耐心的倾听,如拉家常般的话语,在抚平当事人的过激情绪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引导他们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并从中寻找矛盾根源,厘清判决问题,应当解决的尽快给予答复,解决不了的详细说明原因。多年来,吴群同志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办案一要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二要经得住内行的考验。这句看似简单的话,却承载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千斤重担。十余年来,他始终坚持边办案、边学习,以办案促学习,通过办理一个个案件,扎实掌握了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将总结和积累的经验再运用到工作实践之中。
清贫生活,只为廉洁奉公
一户只有40.5平米的破旧房屋静静地坐落在市近郊沈圩村的山坡上,屋里的摆设陈旧简朴,连个卫生间也没有,一个书架和一辆破旧自行车就挤满了4平米的客厅,卧室里摆放着一台老式电视机和23年前结婚时买的电风扇。床头,成摞地堆放着各种法律书籍。就是这样一套看起来寒酸的住房,还是吴群妻子的单位——蚌埠市园林管理处几十年前搭建的。吴群夫妇目前只是租住,每月还需缴纳房租,因为没有产权,因此即将到来的拆迁也不会有任何补偿。
多年来,吴群同志从未因个人原因向组织上提过任何要求。其实,作为一名曾在部队负责物资供应的转业干部和市检察院业务部门的副职,吴群同志也并不是没有门路可走,不少战友、朋友曾经在不同场合,以不同的方式劝说吴群参与他们的经商,并且给出了较为优厚的许诺。对于这样的邀请,吴群同志一律以自己是一名检察官,依纪依规不应从商搞经营为由婉言谢绝了。
吴群同志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检察部门工作纪律,在办案过程中,从不以案谋私,所有吃请、礼物一概拒绝。曾经有一个案件当事人感激吴群同志热心办案,多次送来礼物被拒,就说请他去路边大排档吃两个炒菜总行吧,但仍被婉拒。一次,当事人陈某慕名找到吴群,要其帮助办理一件申诉案件,并递给吴群一张2000元的现金卡,吴群劝慰当事人,案件我会公平公正办理,但礼金绝对不收,坚决把卡退给了他。吴群同志曾说过:“履行职责要有信念,承办案件要讲良心。作为一名检察官,忠于法律是我的信念,执法为民是我的良心。如果拿了当事人的东西,那不光是违纪,更是背离了理想信念,玷污了检察精神,会让我的良心感到不安。”
身患重症,仍然一如既往
长期、繁重的学习和工作压力,使吴群同志积劳成疾。
确诊后,吴群同志被转到上海治疗。期间,有同事打算去探望他,他捎话回来叫大家千万不要去,说路途遥远,不能耽误工作。为节省治疗费用,在上海进行初步治疗后,吴群同志便极力要求回蚌埠进行治疗。回蚌埠后,每每有同事前去看望,他的话题总离不开工作,心里一直惦记着没办完的案件和等待答复的申诉人。第一阶段治疗结束后,他的身体状况稍稍好转,便不顾家人和同事的劝阻,硬是坚持回到工作岗位,并要求承担办案任务。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院领导不同意给他安排工作,但是拗不过他的再三坚持,最后只好把本部门的申诉人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交给了他。
吴群同志用一生的坚持,让鲜红的党旗更加夺目,让闪闪的检徽熠熠生辉。
信息来源:安徽先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