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编办部署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后,马鞍山市高度重视,集中人员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的拟定工作,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党办[2011]44号),明确了此次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办公室主任由市编办主任担任。各级、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责抓落实,周密部署,集中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二是实行清理规范方案先预审后审核制度。实行清理规范方案预审制度,经预审、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行文上报。市属事业单位的方案由其主管部门送市编办预审后上报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区属事业单位的的方案经区编委同意后,由区编办集中送市编办预审后上报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县属事业单位的方案由其主管部门送县编办预审后上报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
三是清理规范方案先广泛征求意见后审批。预审工作完成后,由市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区各部门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的方案,采取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和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再由市编办报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县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由县编办审核、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审批、报市编办备案。
四是严肃清理规范工作纪律。要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上报的数据必须真实,拟定的方案要严格执行市编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事业单位撤销、合并、转企改制和保留必须按规定要求、规定程序、规定时限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