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1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密〔2011〕100号)文件精神,我市于
淮南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划转人员具体情况是:市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核定编制5名,其中1人自愿划转;市契税征收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名,其中4人自愿划转;凤台县全额事业编制2人自愿划转。我市编办对于要求划转的人员编制及情况进行了审核并报“两税”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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