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两办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的范围、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进行部署,标志着该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全面实施。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下发后,蚌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编办牵头落实。市编办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在认真梳理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基本情况基础上,结合2010年度开展的事业单位调查清理报告,研究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通知》(代市委、市政府草拟稿),经市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送市委审定后以两办文件印发实施。
这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是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是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举措,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整个清理规范工作分为方案拟订、组织实施、总结报送三个阶段,自2011年9月正式启动,到2012年2月基本结束。市、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事业单位上报数据资料提出清理规范意见,报经编委会议研究实施。届时,我市将对事业单位机构进行清理的同时,对其编制使用情况进行规范管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对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编制;对清理后予以保留的事业单位,按照省政府第224号令要求,对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规范。(蚌埠市编办 武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