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和流动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1805                        发布时间:2011-09-23

[字体: ]

繁昌县自机构改革后,原由人事编制部门合署办公时共同承担的职能进行了分解,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和流动管理,近日,该县编办牵头,会同县组织、人社等部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外地好的做法,以繁昌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了《繁昌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和流动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及县相关部门管理范围和职责,对人员补充和人员流动的操作程序进行了详细规范,旨在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合理引进机关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为繁昌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和保障。(繁昌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