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编办机党〔2011〕16号
各处党支部:
经办领导同意,现将《省编办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省编办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直工﹝2011﹞41号),深入推进省编办机关党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推进我省机构编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服务中心,建设队伍。
党务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是: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体现党员主体地位,增强机关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和开放度,密切联系群众,促进机关和谐稳定;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到2011年底前,省编办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形成比较规范、务实、长效的工作格局。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省编办和机关党委工作部署及落实,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安排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的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
7、其他事项。中央和省委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上一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以及本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求,机关党委制定《省编办机关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附后),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机关党委党务公开按照省直工委制定的省直机关(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各处党支部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认真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和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对各自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的方式
公开的方式根据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做到灵活多样、方便快捷。机关党委的工作要点、组织开展的主要活动、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等,采取文件、网站方式进行公开。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的组织管理、开展公开承诺等创先争优活动以及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等情况,采取网站党务公开栏方式进行公开。其余的党务公开内容,采取全体党员会议、党支部会议、文字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限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组织机构、工作程序以及公开承诺等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等常规性工作内容要定期公开。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的工作安排和开展的主要活动情况等动态性工作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阶段性工作内容,党支部和党员的各类先进评比情况等临时性工作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和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紧急性工作内容,要即时公开。
定期公开每季度一次,即时公开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问题,经机关党委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三、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
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成立党务公开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以及省直工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觉悟,明确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认真对照公开目录,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并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务求实效。机关党委将在安徽机构编制网上开设党务公开专栏。各处党支部第一次党务公开内容于
(三)总结提高阶段(
加强党务公开信息交流和指导督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四、党务公开的制度保障
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各处党支部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内容,报机关党委备案。列入党支部公开目录的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机关党委批准,报省直工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意见反馈制度。畅通信息沟通和意见收集渠道。公开期间,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和整改落实,必要时将相关处理结果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其中对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接受监督。
监督检查制度。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其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调研、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方式是否得当多样、程序是否规范严谨、时限是否及时有效、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是否认可和满意。各处党支部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并为其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机关党委和各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各处党支部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省编办成立机关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各处党支部是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最基层责任主体,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并要明确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各处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在全面推开的基础上不断深入,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扎实有效。
省编办机关党支部党务公开目录
公开内容 |
公开范围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省编办和机关党委工作部署等情况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定期 |
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定期 |
组织政治理论、业务学习,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情况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即时 |
党支部换届改选、增补领导成员和支委分工情况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即时 |
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定期 |
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发展对象培养、预备和转正党员的考察公示等 |
全体党员和群众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即时 |
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定期 |
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定期 |
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民主监督情况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定期 |
公开承诺等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
全体党员 和群众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定期 |
落实关怀帮扶机制、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等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
全体党员和群众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定期 |
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遵守《廉政准则》,处理违规违纪党员情况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定期 |
机关党委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的要求认为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
全体党员 |
会议、文字通报、网站 |
即时 |
主题词:机关党委 党务公开 实施方案 通知
抄:省直工委。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