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财政集中支付和集中核算的功能,进一步推动花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花山区会计核算中心更名为花山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花编﹝2011﹞18号)。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主要内容一是“一变三不变”。“一变”,就是把原来的国库分散支付改变为国库集中支付。“三不变”,即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各单位需要支付时,支付中心根据其报送的《月度用款计划》由国库集中进行支付,该制度最大的改变就是——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二是“两个集中”,即资金集中和支付集中。集中资金是指财政各类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统管,按预算和专项用款计划统一分配资金;集中支付是指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均通过国库这个“总出纳”集中进行办理。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改革后,资金管理将体现支出的计划性、强化国库的资金聚集功能、减少资金的拨付环节,有利于部门预算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政府加强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并且可以实现对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的全过程监控,切实加强和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花山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