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编办基本完成巢湖行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工作

访问次数: 2037                        发布时间: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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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2011714下发了《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地级巢湖市及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国函〔201184号)。批复同意安徽省人民政府撤销现地级巢湖市,其中和县沈巷镇划归芜湖市;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原巢湖市委、市政府于822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机构调整及人员安置等主要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县编办快速行动、积极主动推进划转工作,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此次巢湖行政区划调整中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划转机构的确定、划转职责的确定以及机构编制人员的核准等多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委、县政府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必须做到顾全大局、服务大局,按照分级分类承担、分步分阶段推进的总体要求,一方面与开展芜湖市、鸠江区划转工作,另一方面做好与马鞍山市对接工作,确保完成“保队伍思想稳定、保服务及时到位、保机构编制人员成功划转”的任务。为此,和县编办在第一时间召开了编办全体人员工作会议,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根据今年5月份机构实名制公示信息,立刻将明确划转单位的机构编制文件和实有人员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材料准备齐全。对部分职责和人员划转的机构,多次和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将划转的职责和人员进行公示。在工作中多次和芜湖市、鸠江区编办进行沟通、交流、协商,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巢湖行政区划调整与芜湖市编办、鸠江区编办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工作顺利进行。

截止到目前,和县编办已基本完成巢湖行政区划调整与芜湖市编办、鸠江区编办机构编制人员划转工作,划转了39个机构和岗位,划转编制1312名,划转人员1130人,并于芜湖市编办、鸠江区编办完善了划转手续。下一步将尽快完成因区划调整而产生的夫妻分居两地需要调进调出人员的妥善安置、长江河道和县段管理机构的归属,从而给区划调整划上圆满的句号。(和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