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法官一个陪审员 基层法院配比须达此要求

访问次数: 2623                        发布时间: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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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全省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0637件,参审率达24.7%。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从适当扩大数量、不断优化结构、注重提高素质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我们亳州市共有241名人民陪审员,其中有15名是农民。”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董伟告诉记者,这些陪审员都是通过基层组织推荐和本人申请以后,法院选任的。据了解,目前我省各级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2643人,是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47% 2010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0637件,参审率达24.7%

  省高院要求,人民陪审员数量未达到基层法院现任法官数50%的法院,要通过增补尽快达到这一下限要求;已经达到下限要求的法院,审判工作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适当增加。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多少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和地域状况、审理案件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特别是审判任务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地方可以多选任一些人民陪审员。(陶庆、袁星红)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