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向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公布

访问次数: 1475                        发布时间:20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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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20111026

 

  现将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过去的五年,既是我省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受益最多,向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阔步前进的五年,也是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服务大局、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中央和我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检查850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发现和纠正问题270个,促进了项目顺利实施。认真开展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861”行动计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省支持西藏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专项资金、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了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教育收费监管力度,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226件。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集中治理向建房农民乱收费等问题,追缴违规违纪资金16951.8万元。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取消和调整了一批收费项目,每年减少收费13.8亿元。严肃查纠公路、水路“三乱”问题,撤销71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8316项,撤销8163项,总撤销率为98.16%。加强投诉受理工作,共受理各类投诉14564件,立案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186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经济发展环境监测机制,开展省直机关核心职能处室服务对象回访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大力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力促进了政风行风的转变。

  ()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弘扬优良作风、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建立一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教育。认真开展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建立省级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308个。认真抓好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登记报告工作,共有1548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和29893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登记报告了本人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出国()等情况。集中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对发现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涉及4.47亿元资金的1559个“小金库”进行了查纠。认真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旅游、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清理纠正党政机关违规建造楼堂馆所等工作,促进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着力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结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认真开展述职述廉、群众评议、谈话提醒工作。制定完善巡视工作操作规程,拓展和深化了巡视工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严明地方党委换届工作纪律,着力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相关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积极探索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制度和措施,对一些领导干部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力度,促进了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00611月至20119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3292件;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500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997人,其中市()级干部52人,县()级干部718人;开除党籍4620人,开除公职109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57人;查办百万元以上案件236件,千万元以上案件30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3亿元。省纪委直接查处了其中的一批大案要案。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343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为377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对2786名有一般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5873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加强案件监督管理,认真抓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办案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和完善“一案双报告”制度,不断加强案件剖析工作,帮助发案单位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督促和会同党政各部门狠抓省委《关于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和投资体制、司法体制等改革,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中一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在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健全了一批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联合审批、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经济运行关键领域的监管。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切实抓好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厂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衔接,形成了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协调推进的运行机制,达到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对农村教育收费、涉农补贴发放、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农资市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全省共清理出集体资金47.19亿元,集体固定资产298.12亿元,集体经营性资源1824.81万亩,摸清了“三资”家底;100%的村()实行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96.4%的村()推行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95.9%的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认真开展对企业改制、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高等学校和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省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以及对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等制度。在全省纪检系统深入开展“争做党的忠诚卫士、争当群众贴心人,创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安徽崛起先进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学沈浩、创先进、争优秀”活动,集中开展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促进了纪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提升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经费装备建设水平,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五年来,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有序、发展健康,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仍然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飘浮,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极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腐败案件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岗位仍然易发多发;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同时,纪检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推进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综合起来看,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注意研究新情况,着力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工作的新路子,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来开展。五年来,各级纪检机关注意把握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力求做到议大事、谋全局、管本行。对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跟进、积极参与,认真抓好各项服务、监督和保障工作。着眼于维护政令畅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努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证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不断更新服务理念、思路和方式,注意把握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查办重大复杂案件的时机节奏、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只有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其他方面工作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五年来,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纪检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解决教育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社保、扶贫、救灾等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对可能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早提出防范对策,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保护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践证明,只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我们的工作就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五年来,各级党委、纪委牢固树立严惩腐败是政绩、有效预防腐败也是政绩的理念,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以及我省实施办法,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一方面,对于违纪违法行为,不论涉及到谁,都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有效抑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另一方面,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及时预判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通过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强和改进了预防腐败工作。实践证明,有效预防的前提是严肃惩治,而严肃惩治有利于有效预防,只有切实做到既惩治于已然、又防患于未然,才能推进惩治和预防成果的相互转化,形成反腐倡廉的综合效应。

  ——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五年来,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把推进改革创新作为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及时总结推广一些地方运用“制度+科技”方式加强制约监督和以“统筹、分权、开放、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建设领域公共权力监管模式,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践证明,只有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注重用民主的、公开的、法制的、科技的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注重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解决权力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问题,注重把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加强管理、规范行为的制度,才能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

  ——必须坚持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着力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局面。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之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级纪委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把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广泛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促进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保证,只有在实践中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才能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巩固和发展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安徽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推动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批评和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各级纪委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宏观调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好“三农”工作、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民生工程、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的效果,认真总结和运用监督检查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严格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加强群众观点和立场教育,完善服务和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严肃查处违反群众工作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之风,坚持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督促党员干部积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好人主义等庸俗习气。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机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和充实纠风工作内容。

  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巩固和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领导成员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深化高等学校和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制度。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坚持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深入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小金库”和禁止公款出国()旅游长效机制。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成果。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坚持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既严肃惩治违纪违法者,又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办案装备设施建设,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切实增加办案科技含量。

  坚持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深入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使办案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强化监督和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不断完善具体操作规范,强化刚性约束。抓好巡视制度的贯彻落实,创新巡视方式,提升巡视质量,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巩固和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效果。

  进一步扩大民主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强化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质询听证和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有机统一,加强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重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深化改革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

  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着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积极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加快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认真做好对现有法规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注意推广群众关注、切实可行的制度。大力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认真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要继续认真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制定实施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各项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担负起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纪检机关开展工作,为纪检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健全完善有效协助党委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建设学习型纪检机关为抓手,以提高纪检干部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干部队伍。

  省第九次党代会开启了推进兴皖富民、建设美好安徽的新征程。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纪检机关肩负的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