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公开承诺的通知

访问次数: 3335                        发布时间: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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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编办机党〔20115

各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我办创先争优活动,根据省创先争优活动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办“三强化、三提高”活动安排,决定在机关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2011年度公开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承诺重点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根据我办印发的《2011年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分解》,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各自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和落实“三强化、三提高”活动要求,进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完成任务时限等方面公开承诺,并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承诺内容要具体、实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统一。在做好年度承诺的同时,还应做好长远承诺和即时承诺。

2、确定承诺事项前要充分征求意见。党支部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归类,切实把群众意愿作为确定承诺内容的基本依据。

3、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承诺内容。党支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本支部和所属党员的承诺内容。机关党委将对各党支部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党支部要对所属党员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对不具体、不切实际的承诺内容,党支部和党员要重新作出承诺。请各党支部于428前,将党支部公开承诺书报机关党委。

4、承诺内容要公开。通过召开公开承诺大会、党组织和党员集中宣誓、在安徽机构编制网上刊载等多种形式,公开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做好去年公开承诺的评议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党支部和党员去年公开承诺的兑现情况进行评议。对承诺兑现不力、满意度较低的党支部和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6、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公开承诺工作,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和开展“三强化、三提高”活动的具体举措,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带头作出承诺,领导班子成员要全员作出承诺。要建立公开承诺台账,做到“承诺一件、登记一件、兑现一件、销号一件”。党支部和党员践诺情况将作为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重要依据。

 

 

                                                                2011418

 

 

 

主题词:机关党委  公开承诺  通知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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