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经信委落实市直有关单位机构编制季度例会精神

访问次数: 1473                        发布时间: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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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直有关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季度例会后,市经信委高度重视,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创先争优百分制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要求,对照市编办2011年工作要点和市经信委2011年党委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充实完善、补缺补差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强化意识。1116市直有关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季度例会后,及时将例会精神向党委和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129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了《2011年市编办工作要点》、《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通知》和《2011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创先争优百分制考核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职责内容,同时,强化了党委和领导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识,增强了责任感。

二是认真对照,搞好自查。根据党委会的要求,委机关党委认真对照“两个要点”和“两个通知”,对2011年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涉及人事编制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梳理,认为经信委在执行机构编制规定、干部任用、人事管理、编制实名制管理等方面,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事。但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报送方面也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是制定措施、补缺补差。根据自查中存在的不足,委党委高度重视,责成机关党委,抓紧抓好相关补缺补差工作。根据党委要求,制定了《市经信委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已经委党委会讨论通过。(合肥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