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皖编办〔2011〕288号)和市编办《关于印发<蚌埠市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蚌编办〔2011〕41号)文件要求,蚌埠市编办于
在考核复查过程中,考核组认真听取自查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各县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实情况;仔细查看2011年度各县区有关机构编制的申报、发文、实名制公示、事业单位登记记录和中文域名注册等材料。针对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剖析,实事求是提出解决和改进的办法与措施,重申了机构编制纪律。
总体来看,各县区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总量、编制限额和财政供给人员增长;能够遵照“三定”规定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按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机构编制申报审核、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中文域名注册等工作。(蚌埠市编办 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