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在全省首创村级水管员工作的新机制

访问次数: 4245                        发布时间:20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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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村级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问题,歙县积极探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日前,该县在全省首家出台《歙县村级水管员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管理工作。

201110月开始,在全县183个行政村设立村级水管员,每个行政村安排一名水管员,原则上由行政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水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加强河道、水源地保护区及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及管理,发现重大问题及超出管辖和职责范围的情况,应及时向乡()政府和县水利局报告。组织村、组成立用水户协会等水利工程管护组织,并维护好行政村范围内及所属水利工程。服从乡()政府管理和县水利部门的业务指导,服从防汛调度和水资源统一调度。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和管理资料。对村级水管员实行聘用制,一年一聘,由乡()政府与水管员签订聘用合同。

村级水管员待遇分两个档次:由原3个以上行政村合并、现有人口3000人以上、农田面积2000亩以上的行政村,水管员待遇为每月误工补贴50元、绩效工资30元;其余172个行政村的水管员待遇为每月误工补贴40元、绩效工资30元。水管员工资补贴和绩效工资由县财政安排,直接拨付到乡镇政府。

村级水管员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县水利局负责业务指导。对管理职责落实好,考核合格的,及时兑现绩效工资;对管理职责落实不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