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编办赴庐江县检查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和创先争优百分制考核工作

访问次数: 1449                        发布时间:20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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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3,合肥市编办副主任吴功福率市机构编制工作考核组,赴庐江县考核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和创先争优百分制考核工作。庐江县委组织部部长叶志明、县纪委副书记丁亚平、县编办主任刘杰陪同考核。

市考核组听取了庐江县关于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创先争优百分制考核自查情况作了专题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询问核实了有关情况。在考核汇报会上,市考核组组长、市编办副主任吴功福对庐江县机构编制工作作了全面的点评。他指出,庐江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对机构编制工作高度重视,自觉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坚持原则,严格程序,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研究机构编制事项,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有效;部门职能配置严守“四分开、五凡是”原则,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三定”规定落实到位;建立了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吴功福进一步指出,庐江县编办在机构编制创先争优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保证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在制度建设、职责履行、综合管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等方面,都能结合实际,及时落实上级的方案和要求,较好地了保证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2010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获省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他强调,庐江县编办这支队伍,是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反应快、见事早的队伍,是一支工作规范、齐心协力、能打硬仗的团队。

就庐江县下一步机构编制工作,吴功福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在完善乡镇差别化管理机制方面,继续走在前列;二要大胆探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走出适合庐江发展的创新之路;三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服务能力建设,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实行动态调整、优化配置,进一步管好用活、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