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宣城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宣城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宣城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2011-2015年)工作计划》,进一步修改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
会议指出,事业单位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的难度很大,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准确把握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借鉴各地好做法、好经验,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宣城虽然不是我省改革试点市,一定要自我加压,力争走在全省前列,通过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活力和热情,为全市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智力和组织保障。
会议强调,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区别性质对事业机构编制实行冻结。原则上不再新设事业单位,机构不予升格,不再新增事业编制,不再增设领导职数。对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只出不进。对职能加强、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公益类事业单位,确需进人的,在编制内且在同类性质单位之间调剂招聘人员,确保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