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完善和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社、财政等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膨胀,经过广泛调研论证,近日,六安市编委会研究并批准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
实行《编制审核通知单》是加强我市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控制人员增长及超职数配备干部、减轻财政负担的有力措施。按照《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的规定,市直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考录、调配、招聘人员和配备领导人员,必须使用《编制审核通知单》进行前置审核,市编办依据其机构规格、编制定额、经费形式、领导职数的规定要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核发《编制审核通知单》。《编制审核通知单》的办理分为四个步骤:
一是申报。机关事业单位确需工作人员时,由用人单位到市编办领取并填写《编制审核通知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将《机构编制管理册》和《编制审核通知单》,一并提交市编办。
二是审核。市编办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编制审核通知单》后,对用人单位的编制数、编制使用情况、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及使用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是审批。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招录计划,转业军官安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外地(含本市所属县区)调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直事业单位逆向流动、跨系统平行流动人员等用编计划,科级及其以下人员顺向流动、系统内平行流动以及同经费性质市直事业单位之间平行流动人员用编计划,按照管理权限规定,经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由市编办签发《编制审核通知单》。
四是入(出)编。用人单位在办妥人员流动手续后,持相关部门行政介绍信和《编制审核通知单》、《机构编制管理册》及时到市编办办理入编登记手续,进入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库,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凭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到有关部门办理核定工资、核拨经费、人员保险等手续。在编人员调离、退休等减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办理人员出编手续。
此外,对严格执行《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册》的使用,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多方协调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制等都做出了相应要求。(六安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