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省编办《关于理顺市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通知》(皖编办[2010]90号)精神,加快推进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经区政府和区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包河区红十字会,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包河区红十字会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备灾、救灾、参加人道主义救助、推动无偿献血等。机构标牌挂在区卫生局。名誉会长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会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在办公场所、业务经费上予以保证,区编办为其调剂一名事业编制,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做。首批入会理事单位共31家,今后将通过沟通协商吸纳驻区单位和大专院校加入,扩大社会影响面。
该区这种做实机构、一步到位的管理体制,在全省城区中尚属首家。(包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