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皖编办〔2011〕288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1]73号)要求,市编办在各地自查工作基本完成后,立即组成考核组,于
考核组采取“查、听、问、议”等方式进行复查,其中以查为主。考核组每到一地,认真听取各地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查汇报,仔细查阅县区政府各工作机构“三定”规定、年度编委和编办收发文登记簿、年度编委和编办印发的全部文件及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政府机构改革评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进展情况等材料,并就有关问题现场进行了询问和交流。从考核复查情况看,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规定,未出现机构编制管理方面严重违规违纪现象,能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规范到位,政府机构改革评估、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等工作均按时间节点完成或有序推进。
考核组组长、池州市编办主任汪茂跃对各地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一一作了总结点评,肯定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就如何更好地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一要抓规范。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二要抓重点。将改革放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行业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应急管理体制等改革,通过改革提升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站位,提升话语权,展示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形象。三要抓创新。在理顺体制机制、探索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下的动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的前置审核把关、提高乡镇为农服务水平等方面要多探索,出经验,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四要抓自身。机构编制部门单设以后,人少事多,工作要求高,迫切需要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强化学习,加强调研,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下机构编制要求、全局观念强、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队伍。(池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