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5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切实做到“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3号)要求,淮南市编办认真筹划、积极组织,在全市开展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此次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按机关事业单位层级分步骤、分阶段于2月20日、3月20日、4月1日前分别完成乡镇、县区、市直单位的信息统计,为市编办在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预留了时间和空间。通过开展这项工作,将全面摸清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底数和包括聘用人员在内的实有人数情况,有效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础,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淮南市编办 李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