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我县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年”工作,日前,根据新拟定的2012年机构编制工作思路,县编办在进一步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编办《机构编制“
(简称:规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实际,研定完善了“绩溪县“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制度”(简称:工作制度)并印发至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以畅通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渠道,推进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抓规范上水平。
“工作制度”以中央编办《规定》为蓝本,结合基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将基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现的诸如“未履行编制使用前置审批和入编人员资格确认程序,擅自录用、聘用人员;擅自跨层级、跨性质调动干部;擅自借用(借出)人员;或擅自改变编制用途、挪用编制和干部”、“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干预机构编制设置”等七个方面违规事项纳入了举报受理范围。该制度还对“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要求”和“办结要求”的时限及工作程序、保密事项进行了明确,“工作制度”在遵循中央编办《规定》精神的前提下更具有操作性,落实好“工作制度”,无疑是实现我县编办“工作规范年”工作目标的一个有效抓手。(绩溪县编办 王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