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编办认真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督促指导工作

访问次数: 1435                        发布时间:20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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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切实管住管好管活机构编制,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3号)精神,泾县编办积极行动,出实招、办实事,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基础数据为基础,深入实际认真开展全县机构编制核查督促指导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在省编办网站发布《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3号)后,该县编办主任第一时间部署和安排业务科室下载该文件并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思路。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编办(皖编办[2012]3号)文件精神,该县编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泾编办[2012]5号),同时报省、市编办备案。

三、明确核查重点。以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为依托,在对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进一步核实完善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机构挂牌情况、人员任命情况、新增财供人员等信息的核查以及聘用人员(含编内聘用和编外聘用)的信息统计工作。

(一)机构核查。着重就县政府机构改革后,县直各部门、各县属机构机构挂牌情况及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命情况是否与本部门(单位)“三定”及县编委审批文件一致情况进行核查;着重就各乡镇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机构调整设置后,机构挂牌情况及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命情况是否与县编委审批文件一致情况进行核查。

(二)人员信息核查。县编办专门制发了《新增财供人员信息统计表》(及填表说明)、《借用人员信息统计表》、《聘用人员信息统计表》,着重就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自20115月以来的新增财供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完善;全面统计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基本信息;摸清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情况。

四、上门督促指导。该县编办组成了两个督查指导组,将从21317日,利用一周时间深入机关事业单位,一方面宣传省、市文件精神,另一方面督促指导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泾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