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访问次数: 1719                        发布时间: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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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扎实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政法各部门以信息化为支撑,着力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全过程监督,初步建立起集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系统。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自觉接受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实效进一步增强。
  加强量刑规范化建设。省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量刑规范化文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省上下普遍建立了三金,即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基金、执行救助基金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收到了良好的司法救助效果。省直政法部门先后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伤害案件(轻伤)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多个指导性文件,将刑事政策落实到执法办案实践中,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