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凤阳作为石英砂及硅产业大县,职业卫生监管任务尤为繁重。近两年来,凤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由于过去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中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有关部门监管职能的发挥,给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带了一定的影响。针对存在矛盾和问题,省编委就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专门下发了文件,对有关职责予以明确。
根据省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皖编办[2011]326号)精神,我县及时启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规范工作。县编办通过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县安监、卫生、人社、经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对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进行了重新明确,同时要求县安监、卫生等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随着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进一步明确,关系进一步理顺,在各部门的大力协作配合下,凤阳县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将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