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编办完成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

访问次数: 1718                        发布时间:201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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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皖政秘〔20112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186号文件规定,省编办组织实施了16个地级市、45个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的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经过自查、复查和评定,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考核结果。

从考核结果看,各地各部门机构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条条干预、乱设机构等各类违规现象下降趋势明显。一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已成了普遍共识。池州市将贵池区直机关行政编制管理上收至市编办,在招考、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严格实行编制使用前置审核。省农委将所有涉及干部人事编制管理的文件专门汇编成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材料。省地税局通过地税内刊、地税信息等,积极宣传机构编制工作,并建立了市县科级干部职数使用备案审批制度。二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均得到严格执行。芜湖市将实行机构改革评估和部门履职成效相结合,坚持通过评估报告了解改革任务落实、职能转变情况、机制运行情况,注重了解改革以来部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实际业绩,深入考察职能调整变化对部门履行职责的影响。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稳步开展。三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新实践不断涌现。芜湖市实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工勤人员一律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彻底打破工勤岗位“终身制”;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思路,对市属高校、乡镇卫生院等新进人员一律采取“编内聘用、不入编制、同工同酬”的新型管理模式;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建立起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四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稳步推进。宣城市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聘人员清退等六方面任务和和责任追究措施;确定了编制使用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适度空余和审批现行的原则。

通过考核,也发现了个别市和省直部门存在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违反管理权限擅自设立机构和内设机构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考核组责令相关考核对象立即纠正,并将组织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