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禁止县直部门擅自聘用工作人员

访问次数: 1757                        发布时间: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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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和结构,严肃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近日,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禁止擅自聘用工作人员的通知》,禁止机关事业单位擅自聘用工作人员。

《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禁止擅自聘用工作人员,并对现有聘用人员进行清理,对聘用合同到期拟继续聘用的人员,要登记造册报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确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审批。对违反规定,继续擅自聘用人员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并限期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