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党支部2012年度公开承诺书

访问次数: 4544                        发布时间:201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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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编办创先争优活动部署和要求,为扎实开展好2012年公开承诺活动,事业机构编制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和支部专题会议研究,决定2012年度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省编办2012年工作要点》(皖编办[2012]13号)确定的年度事业机构编制重点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研究出台改革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牵头研究制定《安徽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安徽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和《安徽省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20123月底前完成)。

(二)做好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的审核统稿工作。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完成配套文件征求意见、论证修改和审核统稿工作(20124月底前完成)。

(三)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合肥重点抓好事业单位保险改革、芜湖市要重点抓好深化体制机制创新、铜陵市重点抓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并力争在年内完成;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职能梳理和模拟分类;指导省教育、卫生、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和行业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试点单位,重点抓好管办分离、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改革(2012年底前完成)。

(四)牵头做好地区分类目录拟定工作。按照中央编办部署和要求,负责牵头做好分片地区事业单位分类目录拟定工作(20126月底前完成)。

(五)全面启动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认真做好全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印发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启动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125月底前完成)。

(六)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分类。启动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制定分类目录,完善分类的方法步骤,实施全省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工作(2012年底前完成)。

(七)继续做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省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指导并督促市县按时完成转企改制工作任务(2012年底完成)。

二、深入推进行业事业单位改革

(一)抓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拟定并出台《安徽省县级公益医院改革试点机构编制标准》,加快推进以县级公益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抓好芜湖、马鞍山两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跟踪指导。

(二)实施公办幼儿园核编。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要求,拟研究出台全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合理配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编制,推动幼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三)推进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做好全省事业性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等工作。

以上工作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三、推动公益事业单位发展

(一)落实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着力构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长效机制。

(二)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我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基层水利服务和水利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调研,理顺基层水利服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水利执法能力建设。

以上工作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四、加强支部自身建设

(一)抓好组织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继续做好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二)创建学习型支部。在支部营造崇尚学习、终身学习、全面学习的浓厚氛围,定期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业务知识等内容,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提高本支部全体党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

(三)建设创新型支部。紧密结合2012年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开展一个重点、二个加强、一个打造的“121”活动,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文化、卫生、教育等重点行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工作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