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委书记县长主动为编办履职“撑腰壮胆”

访问次数: 1190                        发布时间:2012-03-13

[字体: ]

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是规范机构编制资源使用的法律依据,是建立精干、高效政府的明确要求和重要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政策规定与部门需求往往是一对矛盾。部门总是千方百计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增加人员。甚至,少数单位不顾政策规定,自行其事。所以,编办要维护机构编制政策的严肃性、确保机构编制政策执行不偏差,要切实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存在难度和阻力。绩溪县委书记县长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带头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主动为编办履职“撑腰壮胆”。

一、要求“两办”发文提升管理力度。编办分设一段时间后,通过制定制度、加强督查等一系列措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在绩溪的贯彻执行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少数部门考虑部门利益,自行其事的现象仍有发生。为了加大管理力度,县委张书记、县政府李县长(县编委主任)两位一把手明确要求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一个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综合性文件。县编办根据领导要求拟就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等方面明确了有关要求。两位一把手亲自审稿签发,以县委办、政府办绩办(20127号文件下发各单位执行。

二、亲自讲话打招呼强调重要性。每遇相关会议,县委书记、县长两位一把手都要强调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纪检、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还特别打招呼,平时要多与编办通气,支持编办工作。

三、注重使用编办干部释放支持信号。编办分设以后,首先将编办督查室主任实行按副科级高配,并从编办内部产生督查室主任人选。一年后,对于编办内部一名工作兢兢业业、敢于管理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又提拔到编办副主任的岗位,充分体现两位一把手和县委政府对编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绩溪县编办  张来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