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编办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常态化

访问次数: 1464                        发布时间: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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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好督查是确保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不偏差的重要措施,又是编办工作的难点所在。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见效难,而且容易得罪人。但绩溪县编办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督查工作摆上位置,常议常抓,目前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已基本进入常态化。

一、落实机构和人员。20106月编办分设后,积极向县委政府争取,在编办内部设立了督查室,并按副科级高配。同时,及时物色了一位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政策业务熟悉、了解全县机构编制政策贯彻执行状况的同志担任督查室主任,还从其他单位选调了一位同志参与督查工作,确保了督查工作平时有机构管事,有专人办事。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了督查工作规则;二是制定了12310举报电话受理制度;三是聘请了义务监督员和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员;四是建立了与有关单位通报情况、会商意见制度。

三、力求工作实效。为了确保督查工作有效推进,根据本县实际,制定了“抓住重点、先易后难、各负其责、相互联动、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同时,自我加压,明确每月必须督查、纠正一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今年以来,对少数部门派遣(派驻)人员不到位、专项编制和人员挪作他用以及人岗编不一致等违反“实名制”规定问题的督查均取得较好成效,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绩溪县编办  张来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