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52号)、省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3号)精神,我市已于年初启动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市本级和各县区均按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六安市成立了以市政府秘书长为组长的高规格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组,市直有关部门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组建了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及分工,确定了专职办事人员,为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统一思想。通过广泛宣传,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及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单位虚报、瞒报、漏报机构编制信息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明确要求。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52号)、省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3号)、《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六编〔2012〕87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按时上报。
四是精心谋划。市直及各县区都精心制定了机构编制核查方案,对核查工作的目的、范围、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对核查工作的程序和时间作了具体安排。现各县区已按省统一部署,完成乡镇核查工作,县(区)直核查工作已近尾声,市直核查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
五是科学运作。各部门分管人事编制领导为部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负责人,建立起分工明确、程序严格、协调规范的工作机制,通过部门的大力推动,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得到落实,通过部门联动,做到有人抓,有人干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