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安徽省宁国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设立了宁国市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主要研究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具体检查、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指导、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管理工作,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乡镇、街道设置了综治办。2001年,乡镇区划调整时,宁国市在各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均设置了综治办,主要负责贯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并做好社会调解工作,指导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工作。
2006年,在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中,宁国市在各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均保留了综治办,综治办设副科级主任1名,并设立了综治干事、司法干事、信访干事等岗位。
2005年7月,宁国市在乡镇、街道设立了司法所,实行乡镇、街道和市司法局双重管理。2007年6月,又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市司法局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与各乡镇、街道综治办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根据上级要求,宁国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宁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宁国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会”,更名后,市综治委被赋予了协调、指导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综治工作也由原来单纯的社会治安管理、打击犯罪功能,到如今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功能转变,其内涵更加丰富,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加强调社会管理工作。综治委的更名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宁国市编办 王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