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编办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督查工作机制

访问次数: 1243                        发布时间:20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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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编办分设一年多,把督查工作作为维护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严肃性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摆上位置,常议常抓。经过积极而认真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督查工作机制。

一、督查机构已经健全。在编办内部设立了督查室,并按照副科级高配。配备了两名专(兼)职人员,确保了督查工作平时有机构管事,有专人办事。

二、督查制度基本完善。

1、完善了“12310举报电话受理制度并下发专门文件执行。

2、聘请了机构编制工作特邀监督员,并建立了机构编制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权利、义务,畅通联系渠道,充分发挥作用。

3、落实了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和专项督查相并举的工作制度,使督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督查结果较好运用。

1、建立了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经常联系制度,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了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查问题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实行倒扣分。

3、将督查结果作为工资审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吃空响”、人岗编不一致等情况停发工作。

                                                        (绩溪县编办张来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