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安徽省宁国市决定在市委办、市纪委(监察局)、宣传部、开发区管委会、检察院、人社局、财政局、粮食局、水务局、经信委等九个单位实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即“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试点工作,宁国市编办虽未纳入实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试点单位,但带头实行此项制度,此三项工作主动由副职分管。
实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旨在建立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监管、其他成员分管、集体研究决策的工作机制,更好地优化权力结构,深化源头防腐,促进勤政廉政。
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内容为:单位经班子集体研究,授权班子其他成员具体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工作,并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健全完善民主议事、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制度,公开运作程序和流程,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领导的权限、职责,建立切合实际的运转机制。
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要求试点单位要本着“制约、规范、科学”的原则,确定财务、人事、项目具体分管领导,原则上三项工作由副职分别分管。党政正职对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项目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分管副职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分管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分管副职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半年将分管工作情况向班子集体汇报。设纪检监察组织的试点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参加单位研究财务、人事、项目工作的会议,加强监督。(宁国市编办 王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