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2省市818个县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试验

访问次数: 2654                        发布时间:200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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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机构网 1118)长沙晚报1118讯 从1992年起开始试行省管县改革,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18个省份,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818个县,正在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试验。

     1992年至今,浙江省先后四次出台政策,扩大经济强县的财政、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范围。浙江省直管县体制核心是三个方面:首先是财政意义上的省直管县体制;其次是县委书记、县长由省里直管的干部管理制度;再次是四轮“强县扩权”所赋予县的社会经济管理权限。

     湖北省从2003年到2007年先后3次扩大省直管县的地域范围和管理权限。其亮点在于其转移支付制度创新。湖北省根据所依据的政策、测算时所考虑的因素以及政策目标和资金功能的不同,将省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为均衡性(一般)转移支付、激励性(一般)转移支付和政策性(一般)转移支付三种形式。激励性(一般)转移支付主要是在保持已形成各县财力基数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存量不变的基础上,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量中的一部分作为激励性(一般)转移支付,促进各县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和做小财政供养系数。

       甘肃省推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具体做法和经验可归结为以“九个到县、两个不变”为核心的一系列新政。“九个到县”是指体制性补助、基金收入分成、收入计划、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财政结算、收入报解及预算资金调度、债务偿还、工作部署直接落实到县(市)。“两个不变”是指市州对县市的支持不减,数据报送和汇总程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