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访问次数: 6428                        发布时间: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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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323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安徽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规范公开行为,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条例》施行开局良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条例》颁布后,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新一届省政府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以独立章节写入《政府工作规则》,并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予以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组织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明确主管部门或指定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二)制定工作制度。

1.制定指导性文件。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20号),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

2.规范主动和依申请公开。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主动公开的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制定了《关于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皖政务办〔20081号),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程序等。

3.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皖政办〔200811号),规定了保密审查的原则、审查机构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等。

4.建立考评制度。制定了《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皖政办〔200848号),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年度报告等方面)作为考评主要内容。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评议的重要内容。

5.制定配套措施。印发了《关于各级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服〔20085号),要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发挥平台作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档案局、省文化厅分别发出通知,对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在《条例》实施之际,王三运省长发表署名文章,从建设服务政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阐述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开展了“安徽省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省及各市政府通过开展广场活动、举办信息公开网站开通仪式、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60余万份,接待群众相关咨询7万多人次。召开2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省政府办公厅举办6期培训班,对各市和省政府各部门(机构)、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皖机构共81个单位的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各市和省直部门也组织开展了培训工作。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及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对我省推进《条例》实施等情况进行了报道,《新安晚报》以“叩问政务公开”为主题,对省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系列报道。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专题简报介绍了我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统一编制发布指南和目录。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统一软件,免费配发给相关单位。开通了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ahzwgk.gov.cn),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统一平台,全省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开通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站(或子网站)近1万个,建立起栏目设置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

各类公开主体按统一要求,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6.3万条,其中,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公开6.55万条。主要包括:政府领导介绍和分工情况;政府机构职能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录用、人事任免、职称评定情况;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应急管理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二)深化公开内容。

1.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公开。一些部门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设立依据、办理程序等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办理结果以及专项资金的分配等,深化公开内容。省农委等部门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编制了职权目录;省经委、省科技厅等部门发布了行政职权流程图;省发改委在公开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政策和工作动态的同时,对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事项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省司法厅、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动态公布行政许可、审批等办理结果;省环保局向社会公开对一些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省林业厅发布了育林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资金分配情况。

2.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推进公开。在全省实施民生工程的过程中,财政等有关部门将惠民政策、工程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教育部门积极推进中小学收费等信息公开,并围绕高考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等热点问题公开相关信息;卫生部门在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诊疗费用等信息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手足口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将社会保险、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公安部门发布了户籍管理、报警服务、交通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便民利民新措施;质监部门及时公开了对部分食品、日用品等产品质量抽查的结果;环境监测机构发布了空气质量、重点流域和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市声环境质量等监测信息;一些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公开办事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信息的同时,还通过开设媒体专栏节目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三)完善公开方式。

1.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安徽”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在首页设置了链接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专栏。大部分单位也都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与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政府公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赠阅范围扩大到市、县档案馆和各高校,单期发行量已达7400份。每期公报的要目及时在《安徽日报》显著位置刊登,并于出版的同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全文登载。同时,大力推进在机场、火车站、新华书店以及徽风报亭等处设立免费查阅点工作,方便群众查阅。

3.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全年共召开38次新闻发布会,内容包括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经贸文化科技重大活动等诸多方面。特别是在抗雪救灾期间,举行了系列新闻发布会,将抗雪救灾最新进展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省档案馆、省图书馆、省政务服务中心辟出专门区域,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一些市、县(区)也按照省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在相关场所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点。

此外,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大部分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条例》实施以来,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79件,均已答复。其中,受理并同意公开129件;受理并同意部分公开2件;未公开148件(主要是非本部门掌握、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或涉密等)。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发生1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参照执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并规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办法同时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

各单位在提供信息时没有收费。

五、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是贯彻《条例》的第一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条例》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和监督保障等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省政府拟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组织对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培养骨干力量。

(二)规范公开内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等,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

(三)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的作用,探索通过更多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各级国家档案馆、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服务功能,加强基层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

(四)完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虚假信息澄清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受理、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五)加强工作推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指导。注重对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中难点问题和典型案例的研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说明:

1.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根据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部分中央驻皖单位以及各市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内容包括《条例》颁布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

2.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根据各单位年度报告和省经济信息中心通过网上统计获得,时间截至20081231日。

3.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安徽”门户网站(www.ah.gov.cn)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 ahzwgk.gov.cn)下载。

 

信息来源:安徽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