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的若干规定》

访问次数: 2098                        发布时间:20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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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印发规定要求

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
  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根据省委要求,省委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若干规定》。《规定》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巩固全省“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成果,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1.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开展走访活动。省委书记及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住村(社区)不少于3天,走访不少于20户;市、县(市、区)党委书记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住村(社区)不少于5天,走访不少于30户;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把登门走访群众作为经常性工作。各级党政机关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进村(社区)入户,走访群众。开展走访活动,主要任务是了解基层情况,总结基层经验,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与共性问题。

  2.坚持走访活动轻车简从。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走访活动,要轻车简从,不准层层陪同、迎来送往,不准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不准以日常性检查工作、现场办公、项目调度等代替走访。住村(社区)入户时,省委书记、副书记及随行人员限定8人以下,一般不超过2辆车;其他省级领导及随行人员限定5人以下,一般不超过1辆车;省级领导走访活动仅限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陪同。领导干部住村(社区)入户时,一律安排在村(社区)普通居民家中食宿,按规定交纳食宿费。

  3.下决心精减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文件数量,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推动领导干部腾出更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委、省政府原则上每单月第一周作为“无会周”,市、县两级都要设立“无会周”。省及省直部门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市、县(市、区)及市、县(市、区)直部门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年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1次以上的集体调研;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省辖市、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省委提交12篇调研报告或牵头起草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撰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

  4.注重“面对面”听取民意。完善省级领导联系两院院士和高层次专家制度,定期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每年至少开展12次谈心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入户听诉”、“驻村夜访”、“民意直通车”、“民情交流日”等方式,开展民情恳谈,记录民情日记,建立民情台账,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建立网上民意征集平台,认真做好网上留言办理,组织开展网上建言献策活动,定期召开网民代表座谈会,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省、市、县(市、区)政府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都要逐步开设微博客,发布民生信息,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在城乡基层建立“民情交流区”,选派干部担任“民情联络员”,完善民情民意收集反馈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各类媒体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积极作用。

  5.重大决策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重大决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等,应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要认真吸纳,反对意见较多或意见分歧较大的,要慎重决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价、收费等领域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调整,应当举行听证会。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改革方案出台、重大决策拍板、重点项目实施的刚性前置程序,对大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项要暂缓出台或不出台。

  6.定期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及省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召开后,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宣讲,及时把中央和省委精神传递给群众。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每年与群众进行12次直接互动,帮助群众释疑解惑。建立健全省级领导定期与高等学校师生直接联系沟通制度,省市党政领导要亲自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广大基层干部要采取“村口会”、“田头会”、“板凳会”等形式,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7.开展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省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要定期安排带案下访活动。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接待群众来访6次、带案下访4次;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接待群众来访12次、带案下访6次;乡镇(街道)每个工作日至少安排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值班接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做到群众随访随接。严格执行包案包点制度,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包12个难点,每年协调解决2起以上信访积案。

  8.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大力推广“三榜公示、两级审核”等有效做法,探索制定全省征地拆迁工作导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疑难问题排查,认真梳理群众诉求。对符合政策、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需要一定时限、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解决时间表;对涉及面广、普遍性强的共性问题,要坚持党政领导集体研究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群众说明。各地排查矛盾纠纷和回应群众诉求的情况,要按季度汇总上报上级党委。

  9.结对帮扶基层单位和困难群众。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农村、街道、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基层联系点,每年深入联系点12次,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深化和拓展结对共建、定点帮扶、对口扶持等有效做法,广泛开展机关与基层单位、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省、市、县(市、区)三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结对帮扶1个村(社区),帮扶1名困难群众。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对帮扶1个基层单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增收致富能力。

  10.深入开展送温暖和“三下乡”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和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要深入群众集中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建立健全困难群众调查摸底和登记制度,在困难群众遇到重大疾病和其他突发事件时,实施及时有效的帮扶救助。市、县(市、区)要采取财政投入、党费支持、社会捐助以及整合现有各种扶贫帮困资金等形式,建立救助困难群众专项资金。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提高农村文化科技卫生公共服务能力。

  11.打造为民服务平台。减少行政审批,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广“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等做法。不断深化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加快推进“开放式村部”建设。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探索实行网上办事,努力提供治安、社保、医疗、居家养老、社会救助等各种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有群众接待场所,有条件的地方在乡镇(街道)建立群众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群众工作室。坚持从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践行雷锋精神和沈浩精神,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2.加强对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督查考评。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部署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和媒体监督等方式,对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加强跟踪问效,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对因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新闻战线“走转改”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树立基层干部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鼓励干部深入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正确导向。(常文)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