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面对区划调整,在加快推进体制机制融入工作中,机构编制管理坚持“三守”:
一是机构调整严守限额规定。按照“等高对接,撤一建一”的思路,在体制机制上加强与合肥市及其他县市区的对接,逐步畅通机构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按照“相近整合,严控新设,只减不增,便于工作”的原则,对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优化调整,着重对任务单一和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确保机构编制零增长。
二是事业单位恪守聘用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严格履行进人审批程序,新进人员不入编,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同时,严禁自收自支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增加人员。
三是人员调动坚守平行对等。县内平行调动,综合考虑编制空缺数和公务员结构、岗位设置等因素;逆向调动和县外调入,分别坚持“凡进必考”、“调入调出平衡、对口对等接收”的原则,提请县编委会议研究。(庐江县编委办 郑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