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编办积极宣传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已圆满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全县登记事业单位法人194个,其中应年检事业单位法人171个,年检合格率为100%;网上年检率也达100%。此前我们及时对60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变更登记。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的规定及省市编办要求,凤阳县编办于1月10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凤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凤编办〔2012〕1号)文件,全面部署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2011年年度报告及网上变更、年检等工作,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
二、严格年检规定,认真审核把关
在年检工作中,凤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对参检法人应提交的十八项内容进行了审核,我们重点审查其中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审查报送的材料是否齐全,填报内容是否完整;二是审查参检法人一年来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三是审查开办资金有无大幅变化,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四是审查有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以及依法纳税情况、违约和社会投诉情况等。对法定代表人调整、开办资金变化较大等情况,实行先变更,后年检。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报送材料不规范、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过于简单等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及时退回补充完善。
在年检办理中,我们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网上登记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受理、审核、核准、通知、复核、纸质材料审核和档案归档工作,所有年检证明材料均直接上传至登记系统,确保年检资料完整准确。同时对网上年检填报有疑义的事业单位我们集中进行了辅导,保证了按时按质完成了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