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公立医院改革如何突出“公益性”

访问次数: 3466                        发布时间:20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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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4月18,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文件。文件表示,2012年将以县级医院为重点,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国政府网)

    一下子在全国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这在以往还不多见。一方面说明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希望通过范围较大的试点,尽快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向深入;另一方面,说明前一阶段的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为公立医院在较大范围内进行改革试点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试点的医院多少、范围大小,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试点应当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公益性无疑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最主要目的,也是公立医院改革必须遵循的最主要的原则。公立医院改革,只有突出公益性这条主线,才能取得成功,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群众的支持,否则很难向前推进。

    公益性,首先表现在看病的负担上。应当说,此次改革提出的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等措施,是符合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要求的。关键是这些措施能否得到有效落实。譬如药品加价,需要管理的不仅是医院的加成,还有生产企业的定价。如果医院加成控制住了,而生产企业的定价没有控制住,一样会加重患者的负担。再如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以“技”定价、以“能”收费,是必须的,也是对医务工作者能力和水平的肯定。但是,医务人员的技能谁来认定,哪些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可以多收费、收高费,也需要有个认定标准。或者说,应当让患者自己来决定、自己来选择。不然,鱼目混珠,个个都成专家,都可以提高收费标准了。

    公益性,还应当表现在财政补偿机制上。多年来,围绕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补偿问题,有过太多的争论。本轮医改开始前,有关方面也为这个问题有过激烈的交锋,互不相让,互不服气。最终,还是在有关方面的强力协调下,才达成了利益平衡。公立医院改革,同样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如果财政的补偿机制建立不起来,特别是重要医疗设备的购置资金,不由财政来解决,要想降低检查费是不可能的,患者的负担也是不可能降下来的。

    公益性,当然也体现在医生的责任心上。太多的事实证明,医生的责任心,直接决定医院公益性的“含金量”。如果医生不能把心放在病人身上,而是放在钱上,就不可能有公益可言。而医生的责任心来自何处,也来自于“钱”。所不同的是,这里所说的“钱”要体现按“能”取酬上。因此,公立医院改革,如何把医生的能力和水平“标准化”、“数量化”、“定量化”,也是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公益性,最终体现在“民”字上。亦即公立医院改革,必须以民为本,以多数群众的利益为上。现在,很多医院在普通病房条件很差的情况下,却建了那么多的豪华病房。目的之一,就是为极少数有权有势有钱的人服务。而豪华病房在建设过程中的负债以及服务过程中的许多免费负担,也都转嫁给了其他病人。这显然无公益性可言了。所以,公立医院在改革过程中,如果突出以“民”为本,也是公益性的充分体现。

    突出公立医院改革的公益性,说白了,就是要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正义,推动社会进步。如果在改革过程中放弃了公益性原则,就等于放弃了改革的目的,使改革走上了歧途。改革可以步子小些、速度慢些,但方向决不能错误。这是前提,没有任何借口可找。

 

    信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