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访问次数: 1208                        发布时间:201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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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同意,省编办印发《关于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57号),决定在全省选择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马鞍山市含山县林头镇等8个镇开展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此次遴选出的8个试点镇经济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人口聚集多、城镇化水平高,各乡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建成区常住人口均在3.2亿元、7500元和2万人以上。

改革试点工作将根据《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201150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办发〔20114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部署,按照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为核心,积极稳妥地推进。要通过着力破解制约经济发达镇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创新管理体制,扩大管理权限,健全监督机制,完善配套政策,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把经济发达镇建设成为规划科学、人口集聚、产业集群、结构合理、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现代城镇,为加速我省城乡一体化进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省编办《通知》要求,试点镇所在设区的市要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的工作指导;试点镇所在县(市)党委、政府对试点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扎实细致地做好试点工作。试点方案经设区的市和广德县编委审核报省编办审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