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印发《休宁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

访问次数: 1672                        发布时间:20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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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确保中央和省委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文件要求落到实处,休宁县继今年3月底出台《休宁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后,近日又印发了《休宁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

本《制度》主要按照《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皖编办〔2011392号)有关要求,对我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的对象、内容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并结合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如人员编制管理事项的执行情况方面,我们将对各单位人员在岗情况(包括是否有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擅自离岗、外借等在编不在岗人员事项)进行专项检查,结合今年新修订的人员编制工资月审核制度需要,由县编办和组织、监察、人社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巡视组,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保证人员、编制、岗位和工资“四位一体”

对巡视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组织、监察等职能部门作相关处理。(休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