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秘[2012]10号)要求,
在灵城镇,调研组实地查看了该镇维稳综治机构的办公条件、基础设施和文档资料,详细询问了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证、工作运行等方面的情况。随后,召开了有县综治办、编办和灵城、娄庄两镇综治办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中,县镇两级综治办负责同志分析了当前维稳综治机构的现状、存在问题,就如何规范维稳综治机构建设提出了很好的建议。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张少松同志首先肯定了灵璧县在维稳综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就加强和创新维稳综治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五条意见:1、规范维稳综治机构建设事关社会管理创新,事关社会稳定和谐,一定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2、机构编制部门作为体制机制保障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就加强和规范维稳综治机构建设尽一份力量。3、灵璧反映的基层维稳综治机构建设存在的如职能不明、地位偏低、编制不足、人员老化等问题,与当前基层维稳综治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很不适应,有必要在下步工作中予以规范;4、当前行政编制实行层级管理,解决上述问题主要靠机构编制部门盘活资源、靠乡镇机关自身挖潜。5、市编办正在草拟基层维稳综治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我们会充分考虑大家的意见,尽快完成方案拟定工作,推动基层维稳综治机构建设再上台阶。(灵璧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