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事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核查工作后,蚌埠市各级事改办高度重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注重把握“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事改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的原则。省事改办明传电报下发后,我市立即向市事改领导小组负责人进行汇报。市事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作为,多次召开会议学习省核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核查任务,主动会同事改小组成员单位,指导各主管部门认真梳理界定所属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职能,督导各县区、各单位核查工作进度。
二是坚持以省分类目录标准作为核查基准的原则。我市严格对照各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情况及法律法规依据,特别是行政管理职能类事业单位的认定,要求必须提供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央有关规定,以省拟定的事业单位分类目录标准,作为界定事业单位行政职能的基准依据。
三是坚持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我市在全面掌握全市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前提下,依据各单位社会功能,注重先从承担行政职能依据比较清晰、与省模拟分类目录相一致的单位入手,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最后集中研究市住建、民政等较复杂系统、职能依据分散的单位,必要时会同市法制部门对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逐一查证的基础上,进行甄别和确认。
四是坚持注重协商尊重基层的原则。针对单位行政职能和法律法规依据认定,我们在坚持原则、把握基准的前提下,首先尊重县区基层的意见,帮助其湹清法律法规政策有关条款,并注重结合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先按照省拟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对号入座”,同时综合考虑到县区之间、类同单位之间的平衡比较,对标准目录以外的单位,积极沟通协商,研究政策,实事求是,分门别类,从紧掌握,妥善处理问题,切实为整体工作平稳顺利运行提供保证。
(蚌埠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