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文件

访问次数: 1167                        发布时间:20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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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12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1211号)下发后,望江县迅速行动,深入学习贯彻《通知》和《意见》精神。

一是县编委领导高度重视。县长、县编委主任就文件作了重要批示,各副主任和各委员认真传阅和学习文件精神。同时,召开县编委会议,集中学习《通知》和《意见》,结合望江实际,研究贯彻文件精神的具体意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总量控制、优化机构、配置下沉、保证运转、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望江县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二是县编办深刻领会精神,切实把握实质。县编办主任主持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通知》和《意见》,传达了县编委会议精神,要求所有参会人员深刻领会精神,切实把握实质。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二要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盘活存量。三要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保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要继续严格执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批制度的通知》(望办发〔201048号)规定,坚持用编前置审核制度,加大对人员调动的监督管理,真正形成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管理相互配套的制约机制。五要通过推行“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投诉举报专用电话、机构编制监督QQ群和网站的“领导信箱”等多渠道加大对机构编制的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全县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机构编制的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