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全省“121”活动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将事业单位日常登记完成时限,由原来《条例》规定的30日内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实现行政审批提速提效。
一是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络登记平台及时反馈信息。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于当日核发(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是着力压缩时限。首先是压缩受理时限,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表格、文件和材料,及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时限由原来5个工作日内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其次是压缩审查时限,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表格、文件和材料,在当日反馈审查结果(除重大事项需要实地核查外);再次是压缩核准时限,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表格、文件和材料,当日即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三是自觉践行“三不让”服务准则。按照“不让政策在我手中截留、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时机在我手中耽误”的服务准则,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为部门、基层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和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