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加强编制实名制管理,宁国市陆续拟定多项制度,不断建立完善编制实名制工作体系。
一是印发了《关于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对编制实名制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入编程序,提出相关要求;
二是印发了《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进入控编管理办法》,明确了进人控编的基本原则、管理办法和纪律要求,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内补充工作人员从申请、审核到审批、入编的具体程序,并将各单位进人控编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
三是印发了《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聘用人员的聘用条件、管理办法等,理清、理顺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管理;
四是印发了《关于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动管理机制的通知》,就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动管理的重要意义、职责任务、规范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是印发了《宁国市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六是出台了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百分制考核体系,并把编制实名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七是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对新时期加强和规范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强调要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按章办事、依法管理,要切实按照本意见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落到实处。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联系,完善工作联系制度,建立机构编制联动管理机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对于不执行相关规定的,主管部门不得办理人员补充和流动手续,编制部门不得办理出入编手续,人社部门不得办理工资审批手续,财政部门不得办理工资和经费拨付手续。
(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