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掌握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2000〕17号)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桐城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变更,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桐城市编办在6月初正式启动对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情况的调查。
此次调研由桐城市编办牵头,市直主管部门(单位)配合,对被调研事业单位实地走访,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各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内容的掌握情况,并发放《桐城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场核查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两个征求意见稿。调查工作以市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国土局、住建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文广局、计生委等事业单位比较集中的部门为重点,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以抽查为主。
调查活动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责,实事求是的向调查组汇报反映本单位的情况,不弄虚作假,认真梳理分析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本系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监督管理的意见,形成书面调查情况汇报和两个意见征求稿报送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本次调查将为下一步分类改革奠定基础。